湖北发布高校收费正负清单 明确禁止收取补考费

  湖北日报讯 (记者肖丽琼、通讯员汪辛欣)在湖北上大学,要收取哪些费用、按照什么标准,什么费用不用交?3月31日从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调控处获悉,我省已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》,梳理形成《湖北省公办高等教育收费项目清单》《湖北省高等教育收费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》,以清单化形式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,通过“正面清单明权限+负面清单划红线”,把高校教育收费安排得“明明白白”。

  据介绍,我省高校教育收费文件较多,为便于高校规范管理和公众查阅,2024年3月起,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相关文件进行梳理归并优化,以清单化形式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。在收费项目清单中,划定实行政府定价、自主定价管理范围。例如,服务性收费方面,高校首次为学生办理在校学习、生活中必须使用和应当取得的证卡不得收费,如学生证、借书证、毕业证(肄业证)、校徽、校园卡、就餐卡等,丢失或损坏需补办可按成本收取工本费。该通知同时公布收费禁止性事项清单,明确严禁收取实习费、实训费、实验费、耗材费、补考费、重新学习费、论文辅导费、毕业论文答辩费等。

  该通知要求,持续加强收费管理、落实减免政策、规范收退费行为、严格收费监督。

【编辑:裴春梅】